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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遭受家暴,律師費已全面補助了嗎?

言語羞辱算家暴嗎?
我被家暴了,除了可以打113外,我還能怎麼做?
保護令真的能保護我嗎?


當家庭成員間發生家暴情事時,除了報警外,亦會想到聲請保護令來保護自身安全。

保護令依照緊急程度來做區分,總共分為三種:
  1. 通常保護令
  2. 暫時保護令
  3. 緊急保護令

透過三種不同之保護令來保護家庭成員。家暴的種類也不僅僅只有身體上之傷害,言語上及精神上之傷害亦屬家暴之範圍。
 

透過以下案例能夠更加了解家暴之狀況有哪些:
 
陌生男子登門造訪謊稱擦撞車輛,開門後卻遭毆打!太太竟是慕後主使者,保護令聲請成功!

緣林先生與太太結婚多年,然太太近幾年卻經常無故與其爭吵,之後竟憤而離家出走。一日,林先生家門外忽然有人敲門大叫,並聲稱他們開車時不慎擦撞林先生停在公寓旁停車場之車輛,希望進來與林先生商談,林先生的父親不疑有他便前往開門,惟開門後除發現兩名陌生男子外,二人身後另有他人,林先生父親仔細一看才知係媳婦,惟媳婦於深夜夥同不明男子來訪,甚至謊稱與林先生之車輛發生擦撞,林先生父親心知有異,遂立即阻止媳婦及陌生男子等進門,並要求全部人退出房子並試圖關閉大門。

詎料,媳婦及陌生男子等人均拒絕退出並以強制力阻止林先生父親關門,甚至開始推擠並以拳頭毆打林先生父親之胸口,此時林先生因聽聞爭吵聲遂從房內緊急衝出查看,惟幾名陌生男子一見林先生即開始連番毆打林先生之背部及頭部,林先生太太便趁隙衝進林先生之屋內,並開始進行拍照與搜索等違法行為,甚至誣陷至林先生家拜訪之同學與林先生有妨害家庭之行為,並毆打林先生之同學。

鄰居聽聞鬥毆聲便報警處理,警察到場後將林先生及太太與陌生男子等人帶回派出所,林先生父親則由於身體極度不適,則與林先生之同學搭乘救護車送往醫院急診,林先生則當場對太太及陌生男子等人提出傷害告訴,並聯絡本所陳俊翰律師協助聲請暫時保護令,希望透過暫時保護令盡速保護林先生及父親之安全,陳俊翰律師聽聞林先生詳述事發經過後,便運用專業能力聲請暫時保護令,使林先生能夠迅速受到保護令之保護,不再受到人身安全之威脅。

 
長年忍受太太言語辱罵,太太竟變本加厲拿刀恐嚇!先生聲請保護令成功!

本所當事人毛先生與太太結婚逾17年,雙方婚姻期間毛先生對太太呵護備至,豈知太太自102年起,即時常對毛先生及家人口出惡言、貶低毛先生,不時以:「要去那裡你問過你媽了嗎不用你教假猩猩爛男人」、「Fuck you 」、「你去死吧」、「Son of a bitch」等語辱罵毛先生。除此之外,太太經常趁毛先生出國出差時頻頻做出極為惡劣之行徑,例如太太曾趁毛先生出差時,將毛先生母親趕出住所,亦曾擅自將毛先生房內弄亂並將毛先生之物品隨意丟置,家中雜亂之狀況令毛先生出差返家時以為家中遭竊。

民國103年10間,太太又與毛先生起了爭執,爭吵過程中太太一再以激烈的言詞抨擊毛先生,毛先生見太太情緒相當激動欲上前安撫,豈知太太竟用手肘用力撞擊毛先生胸口及手臂,毛先生立即感到嘔吐及胸痛等不適,原先毛先生不以為意,豈知數日後胸口仍時有莫名疼痛感,便至醫院掛號就診。

104年1月5日,毛先生出差返家時,竟發現太太無故將菜刀放置桌上意圖恐嚇毛先生,在經歷太太長久以來的言語暴力,甚至拿刀恐嚇後,毛先生精神上實已承受極大之壓力,毛先生忍無可忍之下便向本所陳俊翰律師尋求協助,在陳俊翰律師的建議及鼓勵之下,毛先生為了不再受到太太的欺侮,便決定委請陳俊翰律師協助聲請保護令,保護自己及家人,在經過陳俊翰律師於聲請書狀及法院開庭中詳述毛先生遭受家庭暴力之狀況,並以證據佐證,證明毛先生有持續受到家暴之危險,最終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予毛先生,使得毛先生得以不再受到太太之家暴傷害。